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我中心就其所需视频会议室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需视频会议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LZC20160139)
二、采购预算:171750元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法律、行政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投标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六、领取标书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12月9日(节假日休息)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士文 13513586811
八、采购中心联系人:任晓锋 0358-849968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谈判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6室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