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的委托就视频会议室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采用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编号:晋政采[2018-0075]J23-A53
二、项目名称:视频会议室设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元整(¥:77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2、交货地点: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西口)3、付款方式:主要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付40%,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付30%,项目终验合格付30%4、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视频会议室设备
套
1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文件免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方式一: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2018-04-18至2018-04-20
北京时间: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2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第86号、87号)
携带资料:(1)单位委托书
(2)本公告A4纸打印版
(3)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承办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联系电话:0351-77317870351-7731788
方式二:邮箱发送:
1、报送时间:2018-04-18至2018-04-20
发送时间:起始日的上午9:00至截止日的下午5:00(北京时间)
2、报送邮箱:zfcgwdbm@vip.126.com
3、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编号和公司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a、单位委托书;b、本公告A4纸打印版;c、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
4、上传格式:以JPG格式,勿压缩提供。
注:
(1)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不接收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供应商的报名材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4-25上午9时30分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6层第二开标室(B611)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
地址:
联系人:陆露
联系电话:03503306123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B座9层,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
项目联系人:张文良
电话:7731968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04-18至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