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9〕88256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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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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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4)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7月05日至2019年07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 下午 02:00
投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 下午 02:0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森林春天B座2008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0472-5103482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居然新城支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居然新城支行
账号:15050171669200000209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