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LED显示屏、拼接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拼接屏
批准文件编号:LCCG2018-询价45号
采购文件编号:凉公-政采(2018)-H02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LED显示屏 1 P2全彩 230935
2 49寸拼接屏 1 49寸 5015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原检委会应用系统子系统无缝对接;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3、开户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
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政府采购中心
进行资审。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留存。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五楼)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凉城县政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013750
联系人:范俊芳
联系电话:0474-420-4158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凉城支行
账号:1500 1667 4360 5250 1614
采购单位名称: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013750
联系人:樊磊
联系电话:15848425387
凉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