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观摩及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观摩及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358-BL09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公告期限:2017年11月 22日-2017年11 月29 日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一 |
远程庭审观摩系统 |
一套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10.1487万元 |
远程庭审系统 |
一套 | |||
视频会议室升级 |
一套 | |||
二 |
无纸化数字会议室系统 |
一套 |
97.3718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 22日-2017年11 月29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联系人:李娜 电话:88090098 传真:87425386
3.售价:每标项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八、投标保证金:标项一:22000.00元 标项二:19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1 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3 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
联系人:梅振伟
联系电话:0574-86789959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蒋海佳、印莹、戚鸿涛、方芸、陈健、史维、方巧飞、吕勇
联系电话:0574-88090338 传真:0574-87425391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及有关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账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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