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广东省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总承办单位 |
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发行集团公司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
本馆演艺产业展承办单位 |
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 |
时间 |
2008年5月16-19日 |
地点 |
中国•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深圳市中心区福华三路) |
第四届中国(深圳)“文博会”简介 |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是中国唯一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的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经过三届的成功举办,文博会已经成为集国内外优秀文化资源、推动中国文化产品出口、引进国内外投资、文化项目发布、文化产业交易、文化资讯交流为一体的综合平台。第四届文博会设展位4500个,主会场面积达105,000平方米,以交易为核心。 |
演艺产业展 |
以演艺、传媒、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为主的专业展会
本届文博会的2号展馆——演艺产业馆,是在前两届文博会国际演艺馆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此届文博会的重点场馆之一,总面积15,000平方米,共655个标准展位,规模比上届整整增加了一倍,表明演艺、传媒、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已成为文博会的主打内容和支柱项目。因此,演艺产业展正是通过“文博会”搭建的平台,把演艺和媒体方面的最新产品和技术、最个性化的概念、最新的服务模式及最有商业价值的项目整合在一起。 |
演艺产业展 |
演艺传媒及传播机构的展示和交易平台
在上届文博会期间,香港艺术发展局汇集了香港欢乐多演艺公司、英国华商协会等相关演艺组织前来参展,澳门旅游发展局的部分节目也将参与。包括百老汇亚洲娱乐公司、俄罗斯国家经纪公司SAYFUTDINOU、菲律宾的OLEGPAK、意大利的VLADIMIR
GORYACHEV、德国的SOTIRIOSDIM TRIADIS、马来西亚国家经纪公司VLADEN等世界航母级演艺机构将应邀加盟。俄罗斯芭蕾舞团等五六个国际演出团体将参与舞台展演。此外,还有韩国演出团、欧洲乐队、埃及演出团等的演出。
此届文博会期间,演艺产业馆将举行多个国内外文化产业的专题论坛,并广邀国内外演艺界精英和精品节目做现场展演。本届与展的艺术表演团体预计参展面积为7,500平方米,充分体现了本届演艺产业展的国际化和海外知名度。用“以演带商”和“以演带销”方式吸引国际知名文化企业、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采购商参与展示和交易,从而带动中国演出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使中国演出团体和演艺传媒及传播机构在参与国际双边、多边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使自身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
演艺产业展 |
强化交易功能,成为中国文化产品的“广交会”
第三届文博会共设立分会场17个,分会场总展览面积112万平方米,吸引了国内外176万人次观众,交易金额达到133.36亿元,成交总额比上届增加了75%;而第四届文博会将更注重分会场交易,逐步强化文博会的交易功能,以促进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文化资源的市场开发、文化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为重点,目标是打造成文化产业的“广交会”。
此届文博会的定位是:进一步强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精品化”,打造中国文化产业顶级展会品牌。主办单位将充分利用驻外机构促进文博会广泛接触国际知名展览组织和展览企业,开展海外宣传推介活动,扩大文博会在海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还内外有实力的买家。本届文博会的招商推介代表团赴欧盟、法国和德国开展了中欧服务贸易促进和文博会推介活动;欧盟、德国、法国有关方面对文博会此次赴欧推介均十分重视,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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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时间 |
布展时间:2008年5月14至15日(星期三
- 星期四)8:30-22:00
展览时间:2008年5月16至19日(星期五 - 星期一)
2008年5月16日、5月19日(星期五、星期一) 8:30-17:30
2008年5月17日、5月18日(星期六、星期日) 8:30-21:00
撤展时间: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17:00-22:00 |
展位类型及费用 |
类别
准展位 装展位(36平方米起)
国内展商 ¥8,000/个 ¥800/m2
国外展商 $1,800/个 $180/m2
标准摊位装潢包括:楣板(中英文公司名称)、三面展板、摊位内地毯、 两支灯、 一个3A/220V电源插座(500瓦以内非照明用电)
、一张咨询台、 二张折椅、一个纸篓。 |
特装展位 |
不含任何设施,展商负责设计及装搭。 |
参展范围 |
●
演艺传媒及传播机构
各类影视、音像娱乐制品出版或发行机构、分销企业、复制企业,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包括电影公司、唱片公司、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台、电视台等),各类文化传播公司,播放终端制造商、投资商,行业媒体及协会组织等;
● 演艺及传媒专业器材、设备
(1)专业舞台灯光、特效设备及配件:调光设备系列、换色器、激光器及系统,舞台烟花、烟雾、发泡等特效发生装置设备等;
(2)显示及投影设备:LED显示屏、投影机、投影幕、视频展台、会议视频系统、多媒体讲台等;
(3)舞台机械设备、系统与技术,各类行架、吊挂装置,防水、隔音幕,升降乐池、转台等;
(4)演艺媒体摄、录、编、制作设备,演艺播控、通讯设备,公共广播系统、DJ及KTV设备、系统等;
(5)演艺服饰及道具:演艺服饰道具生产、设计、加工企业、化妆造型公司,演艺服装、道具用品租赁企业;
● 各类艺术教学、培训、经纪及服务机构
艺术院校,演艺人才培训机构、猎头公司,演艺经纪公司、模特经纪公司、服饰及化妆造型设计公司、舞美制作公司、各类演出工程项目设计公司、各类演出项目运营公司及技术服务机构、文化活动策划公司
● 艺术表演团体与机构
国内、省港澳及国际艺术表演团体、大型演出公司、剧院剧场、音乐厅、艺术中心等
免费提供的服务(详情见《参展商手册》)
1. 会刊内展商介绍 2. 展览会门票申请 3. 参展商证、施工证申请 |
参展商自由选
择的服务项目 |
(展商需自付费用,详情见《参展商手册》)
1、 举办技术研讨会 2、 在门票、会刊上刊登广告
3、 展会现场公司形象宣传; 4、 展品报关、运输;
5、 额外展具及电器租用; 6、 展品存放;
7、 净场地摊位设计及装搭; 8、 预订酒店
9、馆内外的广告发布. |
参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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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订展位。符合条件的参展单位填写好参展合同书并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组委会根据参展单位所订展位数量和面积,坚持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的展位分配顺序原则,统一规划展位,2008年3月31日截止报名。
2. 签署合同。组委会与参展单位签署合同书,3日内参展单位将参展费用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账号,全款到帐后将向付款人提供发票。付款后恕不退款。
3. 展位确认。组委会在参展费用到帐后确认展位,并向参展商提供《参展指南》,参展商根据《参展指南》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所有展位以“签订合同书并支付参展费”为原则确认。
4. 《参展商手册》包括展馆详细介绍、运输服务、酒店预订、签证申请、研讨会等,将在开展前两个月寄出,也可根据展商要求提前送达。
5. 提交资料。请参展商根据组委会的要求及时提交所需资料,以备编辑会刊、特刊及会务资料等,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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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演艺产业馆承办单位
广州汇嘉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36-40号黄花金天大厦703
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 2617 3760 3617 3760 4197
传真:(020)3760 3920
网址:www.cnicif.com
电邮:gz2007@huijiaexpo.com
联系人:李小姐 |